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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常年)报名的通知
2007年07月19日

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常年)报名的通知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认可,是劳动就业的“准入证”。医药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根据劳动及药事管理法规而实施,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全国通用。

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为医药行业的各类企业(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从业人员,目前鉴定的工种主要包括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医疗器械购销员等。

医药行业职业资格分为三个等级,即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登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网链接省局培训中心网页,下载一份“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然后对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条件,确定报考相应的工种及等级,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即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奖励或发明创造专利、所在单位证照(加盖红章)等复印件以及单位的介绍证明,并按要求填好“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贴2寸免冠正面照片),分别到省市州医药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设省市州局人教部门)报名。为便于申报者报考职业资格证书,特此公告报名的联系方式。

报名具体联系方式:

1、药品企业、连锁零售门店及医疗器械经营门店、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验配企业的初、中级工培训与鉴定,由市州局组织报名实施;

2、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公司、医疗器械经营公司从业者、药物制剂工以及所有企业申报高级(含高级)以上技能鉴定,由参加省培训中心组织报名实施。常年报名电话:(07318635905  8635906  网上报名:http://www.hndatc.com

申报者报名后,听通知参加鉴定前的培训,然后,由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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