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
| 2007-07-24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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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四)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7年7月27日至31日,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报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五)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五,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措施。 (六)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 (七)咨询 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hnuppac.com/mpa/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cn/ 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传真): 0731—8825779 882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