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
| 2010-03-17 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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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批发、连锁企业: 经研究,定于 一、参训人员: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采购、销售、质管、保管、养护、验收等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长沙市井湾子安华宾馆(韶山路170号); 四、培训费用:按省财政和物价批准的标准:培训费(初中级300元、高级400元);鉴定费(初级200元、中级260元、高级32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380元)。 五、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请迅速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带单位介绍信、按要求填写并单位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2份(质量管理类人员填写《从药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3张小二寸的照片、所报技能等级需要的身份证、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于 |